绥化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1394 打印文件
绥化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6月19日,绥化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本次培训会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条例》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主要特点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和深入学习。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内涵,解读《条例》相关政策,切实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要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自然资源工作,主动担当作为。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以提供“标准更高、审批更快、服务更优、措施更实”为目标,助推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