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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2-06-29 浏览次数:137 打印文件

正面案例
 
绥化市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一、背景情况
        2022年6月,因疫情原因,绥化市居民颜平向市不动产机构提出代替其北京居住的弟弟颜文办理祥瑞新城回迁房屋不动产登记申请,提供了回迁人颜文的登记申请材料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代理手续,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颜平对其很是不理解,产生了抵触情绪。
        二、主要做法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耐心向其解答了为什么不能受理的法律要求的同时,向其普及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诸多好处并辅助其弟弟在北京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远程办理了登记。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绥化市积极打造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化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提供有感情的便民利企政务服务,积极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行了零材料申报、在线缴纳税费、发放电子证照、不见面办理登记。
        一是零材料在线申请。居住在北京的登记申请人颜文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登陆了绥化市“互联网+不动产”网上办事平台,通过刷脸进行了身份核验,填写了办证申请、询问记录,零材料提交完成了在线申报。绥化市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市营商环境局大数据中心与公安、住建、民政、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税务、电力、供热、自来水等12家部门建立数据共享通道,用户仅需通过网上、掌上登记平台零材料即可申请办理登记。
        二是在线缴纳税费。申请人颜文在网上通过扫码方式缴纳了登记税费。2022年10月,市政府投入140多万元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了一码缴纳税费系统,纳税人仅需登录一次网,扫一次码,即可随时随地一次性完成纳税和缴纳登记费。同时,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承诺制”,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采用书面承诺的方式代替难以取得的死亡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办理登记时,经核实名录后可直接免收登记费。
        三是不见面登记。颜文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实现“不见面”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几年来,绥化市通过对网上、掌上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刷脸认证、短信密码确认、电子签名(章)等网上“见面”代替现场“见面”,确保了身份认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业务便利度。
        三、经验启示
绥化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数字政府建设探索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深入结合起来,全面实现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注销登记等10类业务“跨省通办”,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化、便利化水平,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