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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不动产登记办理减环节压时限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2662 打印文件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办理减环节压时限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近日,绥化市自然资源局以能力作风建设为契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建设,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合并7个部门8个窗口为一窗,以此提高工作效率。
利用大数据技术在规范、正确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前提下,在申请、受理环节合并,审核、登簿、缮证环节合并,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综合受理”的基础上实现“税费通缴”和“水电气热”过户联办,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技术,打破部门间技术壁垒,实现登记、交易、缴费、核税的智能联办,以及按照申请人意愿与水、电、气、热同步过户,将交易、纳税、登记所需申请材料合并为一套,各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材料,办事群众在一个综合受理窗口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受理、住建部门网签、税务部门核税、登记部门交费,只需划一次卡就可以缴税、缴费,由原来跑7个部门8个窗口到现在只跑1个窗口即可办理房屋交易、缴税、交费、登记、水电气热过户的所有业务。
最大限度压缩时限
       2022年5月30日起,一般登记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企业使用绿色通道办证20分钟内办结。
       调整工作人员配置
       调整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业务量需求,配置受理与审核人员数量,确保登记业务受理与审核紧密衔接,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优化登税信息通道
       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与税管系统的信息共享交换通道,压缩核税与土地出让金收缴时限。运用核税自动评估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即时办、协同办。
       代开增值税务发票
       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动实现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在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办税“全程网办”的基础上,开通存量房转移登记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线应用。
       信息互通共享使用
       按2019年国办8号文件要求,正式使用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办理不动产登记调用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政务信息进行核验,将共享信息嵌入式集成应用。与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等信息通过内部共享方式获取,不再另行要求申请人提供。根据不同登记类型可减少登记要件1至3个,提升办事效率,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大数据带来的便利,让百姓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优化登记工作流程
       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电子营业执照,纸质营业执照免提交。申请人持纸质营业执照的,主管部门应扫描存档,无需申请人提交复印件。网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过信息共享在线查验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推进内部环节合并
       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框架内,推动内部工作环节合并。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的,在办理转移、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时,取消补发环节,可在遗失公告期满后直接办理相关业务。对抵押登记涉及借新还旧和贷款展期的,将抵押注销登记和抵押登记申请环节合并,还旧同时贷新,缩短办理时间、节省企业过桥资金,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部工作环节,提升办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