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不动产机构持续对抵押登记高频次大业务量的服务项目实行“政银合作”模式改革
发布时间:2022-02-10 浏览次数:4197 打印文件
绥化市不动产机构持续对抵押登记高频次大业务量的服务项目实行“政银合作”模式改革
为深化登记金融协同,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并深化服务内容,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深化协作,签订合作协议,构建系统直连、信息共享、业务集成、流程简化的“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的“政银合作”模式。
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专线互联,共同开发贷款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接口,将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群众在申请贷款指标,签订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时可直接在银行网点网上申请抵押登记,传送登记材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完成后生成电子证照,通过网络发送至银行,银行可依据电子证照直接发放贷款。
这种模式加强了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使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小时以内。
同时,这种工作模式将登记系统延伸到银行基层服务网点,通过数据协同共享,使资料不落地,杜绝造假。申请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现场办理,变两部门多次跑为不见面协同办,实现个人、企业、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一趟都不跑”。
至今,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已与农村信用社、公积金、邮储银行、农行、工行、建行6家金融机构签订了联办协议,全程联网办理1315笔抵押登记业务,较好地破解贷款程序与抵押登记衔接不紧、环节多、材料多、跑趟多等痛点难点,为广大群众和中小微企业提供“零接触式”服务,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升了办事群企的体验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