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186 打印文件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主体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五、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核实确认书、竣工验收备案证;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6.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或减免凭证。
六、是否收费
是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正式受理之时起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并缴费—审核登簿—领取登记结果(通过公众号查看电子证照或自愿邮寄送达)。
九、服务承诺
1、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2、通过登陆http://www.shbdc.org.cn/或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各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祥和东街与黄河北路交汇处 | 0455-8316301 |
绥化市房产管理处(分中心) | 新华街与康庄路交汇处 | 0455-2760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