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土地或房屋面积、用途等变化,办理登记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148 打印文件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企业因土地或房屋面积、用途等变化,办理登记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办理主体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五、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规划部门出具的改变用途批准文件、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正式受理之时起1个工作日,申请企业绿色通道可1小时办结。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领取登记结果(通过公众号查看电子证照或自愿邮寄送达)。
九、服务承诺
1、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2、通过登陆http://www.shbdc.org.cn/或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各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祥和东街与黄河北路交汇处 | 0455-8316301 |
绥化市房产管理处(分中心) | 新华街与康庄路交汇处 | 0455-2760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