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因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办理登记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12523 打印文件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企业间买卖二手房,办理登记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企业间买卖二手房,办理登记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办理主体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转让方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八、办理流程
1.综合窗口即时办结发放电子证照(纸质证书可自愿选择是否领取)
2.网办经审核后发放电子证照(如需领取纸质证书可选择邮寄)。
九、服务承诺
1、网办可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一次不用跑;
2、发放电子证照,自愿选择是否领取纸质证书。
3、有原纸质证书的办理转移登记时收回,或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告作废。
4、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投诉电话:0455-8316302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转让方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八、办理流程
1.综合窗口即时办结发放电子证照(纸质证书可自愿选择是否领取)
2.网办经审核后发放电子证照(如需领取纸质证书可选择邮寄)。
九、服务承诺
1、网办可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一次不用跑;
2、发放电子证照,自愿选择是否领取纸质证书。
3、有原纸质证书的办理转移登记时收回,或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告作废。
4、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投诉电话:0455-831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