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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优化营商环境再出实招 不动产登记改革推出税费同缴、告知承诺制等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2098 打印文件

1214日,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目标,按照“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四减三化”工作思路,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举措,助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其中,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存量房屋登记、交易和税收‘一窗办理、即办即取’”“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带押过户”“遗产管理人制度”“不动产登记与政务信息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核验”“不动产登记+N”“交房即交证”“免收社会投资简易风险工程首次登记费”“税费统缴”等系列“实招”已经推行,广受市场主体和市民好评。

2020年以来全市“一窗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已办结36万余件。“税费同缴”推行2月即惠及5000市民

存量房转移登记(即二手房过户)涉及多个部门,为避免出现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等现象,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在减材料、简手续、优流程方面下足功夫,全面实施存量房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办理”。

1122日,王女生和李先生如约来到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王女生欲将其位于蓝山原著的一处房产卖给李先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双方来到综合窗口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不到20分钟,刘女士就拿到不动产权证。

“现在太方便了,在一个窗口,拿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过户,全程在线签字确认,不像以前需要反复填写和复印资料,还得跑好几个窗口。”刘女士激动地说。

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设置了综合窗口,将原来需要多个窗口办理的登记、核税缴税、缴费领证等集成到该窗口,同时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各自业务流程由4个环节合并为1个环节;企业提交材料由13份压减为2份,个人提交资料由11份压减为最少1份。实现企业群众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只到1个窗口、交1套资料、与1名工作人员互动。2020年以来,全市“一窗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已办结36万余件,办理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同时,新上线的“税费同缴”改革举措也让李先生赞不绝口。

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绥化营管部积极落实有关推行税费同缴改革要求,实现存量房过户涉及的核税、缴税、缴费等信息由系统“自动提取、自动汇集、自动清分、及时入库”。并整合财政、税务原本各自的“金库”“国库”支付途径,由中国银联作为前端缴纳渠道,将契税、印花税等税款与不动产登记费等非税收入款项合并为“前台一次缴纳、后台自动清分”。

20239月,税费同缴系统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试点运行,10月正式运行,企业和群众只需扫一次码或刷一次卡,即可缴清存量房转移登记涉及的不动产登记费和各项税款,实现了线上线下“税费同缴”,截至目前全市有2个区县实现税费同缴,5000多名群众体验了这一税费缴纳新模式。同时,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中国银行绥化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存量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工作的通知》,将这一模式在全市推广。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市民办理继承登记不必“往返跑”。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中,往往需多次协调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现场的时间,费时费力。为提升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便利度,市自然资源局推出“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改革。

不久前,先生到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继承登记。据陈先生介绍,其父母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现在陈父去世,陈先生想继承该房屋,申请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先生担心协调其他继承人同时到场有难度,于是向工作人员咨询。

工作人员告诉先生:“我市已推行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改革,明确在继承材料查验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

由于陈父的父母均先于陈父去世,陈先生和其母亲是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工作人员在陈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未到场的情况下,为陈先生和其母亲文女士现场办理了该房屋继承登记,节约了一大家人多次协商、来回跑路的时间。

据了解,推行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改革只是我市提升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便利度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期,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既充分尊重被继承人(遗赠人)的意愿、保障法律赋予遗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又依法依规合理审慎开展不动产登记审查”的思路,探索实施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改革,进一步打通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难点和堵点。

 

积极推动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种情况无需重复证明“我是谁”。

近日,市民先生想将名下房屋卖给市民女士,双方到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时发现,先生是以军官证作为身份信息进行的不动产权属登记。但此时杨先生已退役,军官证也已被收回,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军官证与身份证系同一人。

怎么办?如果回原部队出具证明,先生需前往外地,不仅费时费力,房屋过户也得推迟。

正当双方不知如何处理时,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的《关于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告诉先生,当前,绥化有三类证明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是军官证(或士官证等)与身份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用于证明现身份证与原登记所使用的军官证(或士官证等)为同一人。二是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用于证明现身份证明与原登记所使用的证件为同一机构。三是亲属关系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登记中非公证继承情形下,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根据《通知》,这三类证明无需当事人重复证明“我是谁”,而只要签署告知承诺书即可。

先生符合第一种情形。他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署了证明军官证与身份证均系其本人的告知承诺书。随后,工作人员依法为先生和女士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1小时内梁女士就领取到了新的不动产权证。

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因无法现场提供部分证明导致不能办理登记的问题,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据统计,20233月以来,全市像杨先生这样,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不动产登记约125件。

此外,为落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要求,今年市自然资源局在以上三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推出死亡证明告知承诺制,明确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中,对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父母先亡,且被继承人死亡时已满(含)80周岁,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的,可提交书面承诺代替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

推出“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信息”。

此外,为助力涉诉涉执案件办理提速增效,市自然资源局推出“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服务,实现律师查询“全程网办”。

宝山公司(化名)因与李四(化名)存在借款合同纠纷,于2023年申请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李四名下不动产。涉案不动产位于北林区,距离代理律师所在的兰西县有80多公里。因工作繁忙,调查令马上到期,代理律师才发现还未到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去查询涉案不动产登记信息。

得益于市自然资源局推出的“律师在线查询”服务,代理律师及时获取查询账号,并于当日通过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线查询到了涉案不动产的登记信息。事后,该律师表示,律师查询不跑路,法院办案更高效,当事人权益有保障。这是“三赢”。

据悉,今年,市自然资源局依托绥化市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在执业的律师申请律师核验后,可为其配置律师在线开通查询账号;律师在平台上传电子版申请书和电子版法院调查令之后即可在线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此外,为防范风险,市自然资源局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一方面与市司法局系统对接,实现律师事务所注册信息与律师职业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确保查询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与市高法院系统“总对总”对接,将全市各级法院出具的电子调查令自动归集到律师在线查询账户中,既方便律师提交查询资料,又避免利用伪造、篡改的法院调查令非法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律师在线核验查询”的推出,让律师从提出查询申请到获取电子版查询结果全流程在线完成,改变了过去律师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申请和提交纸质材料的查询模式,大幅提升了律师办案效率,有效保障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2023年上线以来,全市125名律师成功核验身份使用时查询账户,律师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