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为担保向公积金或银行借贷,办理登记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223 打印文件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个人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为担保向公积金或银行借贷,办理登记
(申请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主体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抵押权首次登记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五、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及抵押人);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4.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信息表。
六、是否收费
是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正式受理之时起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并缴费—审核登簿—领取登记结果(通过公众号查看电子证照或自愿邮寄送达)。
九、服务承诺
1、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2、通过登陆http://www.shbdc.org.cn/或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各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祥和东街与黄河北路交汇处 | 0455-8316301 |
绥化市房产管理处(分中心) | 新华街与康庄路交汇处 | 0455-2760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