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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企业对登记结果有异议的登记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171 打印文件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个人或企业对登记结果有异议的登记
(申请异议登记)
 
一、办理主体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是登记结果的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五、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四)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五)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 
六、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登记费。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并缴费—审核登簿—领取登记结果(通过公众号查看电子证照或自愿邮寄送达)。
九、服务承诺
1、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2、通过登陆http://www.shbdc.org.cn/或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各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祥和东街与黄河北路交汇处 0455-8316301
绥化市房产管理处(分中心) 新华街与康庄路交汇处 0455-2760962
 十一、投诉电话:0455-831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