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注销预告登记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215 打印文件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个人注销预告登记
(申请预告登记注销)
一、办理主体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预告登记注销的申请主体应当为预告登记的双方当事人。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补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或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可以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五、申报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六、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正式受理之时起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办结。
九、服务承诺
1、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2、通过登陆http://www.shbdc.org.cn/或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各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十一、投诉电话:0455-8316302
个人注销预告登记
(申请预告登记注销)
一、办理主体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预告登记注销的申请主体应当为预告登记的双方当事人。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补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或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可以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五、申报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六、是否收费
否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正式受理之时起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办结。
九、服务承诺
1、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2、通过登陆http://www.shbdc.org.cn/或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各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祥和东街与黄河北路交汇处 | 0455-8316301 |
绥化市房产管理处(分中心) | 新华街与康庄路交汇处 | 0455-2760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