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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开发企业购买期房办理预告登记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199 打印文件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个人从开发企业购买期房办理预告登记
(申请预告登记)
 
一、办理主体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办理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
三、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办理条件
预告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预购商品房的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时,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五、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六、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正式受理之时起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领取登记结果(自愿邮寄送达)。
九、服务承诺
1、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2、通过登陆http://www.shbdc.org.cn/或关注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办理进度。
十、各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绥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祥和东街与黄河北路交汇处 0455-8316301
绥化市房产管理处(分中心) 新华街与康庄路交汇处 0455-2760962
 十一、投诉电话:0455-831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