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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128 打印文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9年底前“不动产登记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部署要求,我省将要率先于全国提前完成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全部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重点任务。

  结合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8号文件提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等要求,我厅起草了《黑龙江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主导思想,强化协同配合,优化集成服务,解决民生关切,以构建便捷高效和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为目标,从推进机构集成、信息集成、流程集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动产登记队伍素质提高7个方面明确具体任务,细化4个工作阶段的时间节点及目标,采取月报制、专报制、全省通报制等考核监督措施,进一步明确各市、县政府在推进落实中的任务和责任,以确保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方案》征求了省法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形成此稿,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