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不动产登记“办证不求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23 浏览次数:142 打印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环境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人民满意的不动产登记环境,实现“办证不求人”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作风整顿为着力点,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不动产登记着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改革,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人员或者机构集成“三集成”服务,创新服务举措,压缩办理时间,着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企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的问题,真正做到让企业群众“办证不求人”。
二、工作任务
(一)让群众办事“更轻松”
1.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等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相关部门后台分类并行办理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2.精简申请材料,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申请材料的种类和范围,不得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材料等纳入其中,避免增加群众负担。
3.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结合本地实际,可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集成相关办理人员,提高办事效率。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应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缩短办理时间。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4.推进咨询导办服务,在大厅提供咨询导办服务,安排专人进行巡检,摆放样表、范例填写说明,解决群众对办事流程不熟悉、申请材料把握不准、申请表填写不全问题。要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凡需要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必须一次性告知。
5.设置并完善“绿色通道”窗口,方便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让群众办事“更透明”
6.加强政务公开,让管理和业务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办公场所、门户网站清晰公开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相关部门所需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依据和标准等,让群众心知肚明,自觉接受监督。
7.建立和完善不动产登记电话服务热线,解答政策法规,协调业务办理事宜等。
8.通过实名网上预约与现场取号相结合的方式,满足群众办证需求。同时,完善叫号管理,杜绝限号问题,避免违规加塞。
(三)让群众办事“更顺畅”
9.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现“同城通办”。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登记机构,无需当事人再到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不动产财富活化、转化。实现“同城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
10.逐步将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延伸到乡(镇)和有条件的社区,打造“基层便民服务圈”,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11.与邮政快递进行深度合作,群众可申请在家中通过快递等形式获取不动产权证书。
12.逐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加快推行短信提示服务,方便群众及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
13.建立和完善不动产登记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在业务量猛增的特殊时期,通过开展延时服务、及时增设临时窗口和增加受理人员等方式,解决群众“加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求人”问题。
(四)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14.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2019年底前全省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全面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15.推进自助查询,在实体大厅设置自助查询设备,方便群众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16.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大力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提取后不得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17.不动产继承登记不得强制公证。探索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18.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探索建设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有条件的地方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2020年底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
(五)让群众办事“更暖心”
19.推行“四零服务”,使用文明用语,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出现分歧冷静克制、妥善处理。
20.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努力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属于群众误解的,要与之耐心沟通,尽快消除误解。
21.在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按键评价器,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由群众说了算。开展委托第三方评估。
(六)让监督问责“更严格”
22.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行风监督员等形式等,随机对不动产登记情况进行监督。
23.通过领导信箱、门户网站专栏、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不动产登记问题反映和投诉举报渠道,反映出的不动产登记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时反馈。广泛听取社会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利于工作,方便群众的,要认真采纳。
24.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五日办结”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奖惩机制。
25.对违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实现不动产登记“办证不求人”目标。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部门多、业务范围广,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谋划,担当负责,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得支持,由当地政府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相关部门配合,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不动产登记软件、硬件投入力度,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改善服务环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地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不动产登记“办证不求人”具体工作方案,逐条贯彻落实。压紧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跟踪各项举措落实情况,把“办证不求人”“五日办结”任务落实落细,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企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三)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主流媒体的舆论正向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办证不求人”政策措施、经验做法、成果成效,准确发布相关信息,精准解读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企业和群众共同支持参与监督不动产登记的良好氛围。